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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区检察:倾情十年 为爱护航
更新时间:2023-07-12 15:39:09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关爱成长、从心出发”为宗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汇聚各方力量,竭力帮助迷途的孩子重新扬帆起航,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3年,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福州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现更名为第五检察部)。十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构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格局,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已成为台江区司法工作的一张闪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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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华侨中学与学生们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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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福州市南公小学与学生们交流互动

十年帮教之路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在福建省率先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模式,并为司法社工介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救助被害人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十年来,鲲鹏司法社工中心开展社会调查300多人次,先后进行心理疏导700余人次,帮教数百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走出了一条以检察关怀为主线,以社工帮教为中心,多层面协作、全方位互动的帮教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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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对帮教对象及其家长开展帮教

“我领到工资了!”前不久,帮教对象小林迫不及待地找到办案检察官激动地说。

原来,2022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林刚到福州找工作,因为不懂法,便帮助小刘一起殴打小许,导致小许轻伤。检察官在讯问中发现,小林性格内向,态度温和,不像经常打架斗殴的孩子。

案发后,小林非常害怕,也不太配合警方办案。检察官调查后,联合司法社工为小林定制了一套帮教方案:在对小林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家庭教育的同时,还让其更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他通过岗前培训、跟班学习,主动成为疫情防控志愿者。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检察官发现小林在帮教企业里非常勤奋,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积极赔偿被害人小许并获得谅解,该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十年预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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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与检察官、司法社工签署家庭帮教协议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关联着一个家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除依法审查事实和证据外,更需要办案检察官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行为偏差与家庭教育环境的紧密联系,该院以福瑞社区为基点,联合团区委、区妇联、鲲鹏司法社工中心等多方力量,组建了一支融心理咨询、教育帮教、实体活动等为一体的11人家庭观护团队,对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家庭开展个性化帮教活动近50次。

为保证工作实效,该院还设计了“一书三表”(即监护教育保证书和监护行为记录表、考察意见表、考察结果评估表),全面督促考察监护职责,有效促进亲子关系修复。

十年普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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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未成年人参与禁毒宣传活动

关爱成长,教育为本。台江区人民检察院选派36名青年业务骨干和司法社工组成专业普法团队,并建立“青蕾之洲”普法基地,线上开设“检爱·同行”演播厅、普法剧场区、普法文化展等5个区域,结合社会热点精心选材、录制专题普法视频15期,并借助网络平台推广传播,网络阅读量突破200万人次;线下开展面对面访谈、情景剧、模拟法庭、亲子游园会等普法活动200余场,受众近11万人次,不断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

与此同时,该院2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通过召开座谈会、讲授法治课、参与平安校园管理等方式,积极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十年来,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现新发展,先后获得“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

新时代新征程,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准定位、强化措施、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征途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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