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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再推13条惠台利民措施 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更新时间:2024-04-28 17:59:34 来源:中国网

4月28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表示,近期,福建省有关部门着眼广大台胞需求,立足增进台胞福祉,按照中央《意见》提出的要求,继续研究制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台胞来闽交流和工作生活、扶持台资企业发展、鼓励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和培训实习共有三个方面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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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邵晴 摄

在便利台胞来闽交流和工作生活方面,福建在闽政通APP设立“台胞专区”,首批推出28项政务服务事项,为台胞台企提供办事服务、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的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免申即享”,台胞通过闽政通APP“台湾居民个税补贴‘免申即享’授权”模块办理;健全完善“台胞医保健保福建线上服务平台”,便捷办理大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关系转接等业务;面向马祖同胞推出“福马同城通”卡,推动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

在扶持台资企业发展方面,福建设立台商海峡两岸产业投资基金;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在福州、厦门、泉州实施对台跨境贸易便利政策;加大对台资农业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支持闽台航运船舶和企业发展;推动闽台共同开展标准共通合作。

另外,在鼓励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和培训实习方面,福建组织实施海峡两岸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就业创业扶持计划,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气象工作渠道,为台胞在闽参加多种类船员培训、申办大陆船员证书提供便利。

未来,福建省将紧紧围绕中央《意见》落实,继续以台湾同胞福祉为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和成果,让台湾同胞在共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利益更多、福祉更实、未来更好。(邵晴 张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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