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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审查”突破虚假诉讼
——荔城检察:用好调查核实权高质效办理虚假诉讼案
更新时间:2023-05-19 14:42:51 来源:检察日报

虚假诉讼发现难,查实更不易。然而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里,一个只有4名检察人员、1名文员的第四检察部,3年内办理了虚假诉讼案21件,涉案金额超人民币1300万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揭穿假官司,关键是在调查核实上下功夫。我们采用‘三步审查法’,对涉假线索快速研判筛查,事实证明,针对性强、精准度高、实效好。”日前,在莆田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郭梨影分享了他们办理虚假诉讼的“锦囊妙计”。

“三步审查法,步步关联,环环紧扣。”检察官介绍,简单来说就是一查二问三补强。

首先,核查证据情况。承办检察官对民事起诉书、合同文本等主要诉讼证据进行逐一比对、分析归类,研判证据所证事实是否符合客观常理,以此去伪存真。该院在办理一起再审检察监督案件时,检察官就是从有关合同、收据只有当事人指模而无签字的疑点出发,深入调查后发现了虚假诉讼线索。

其次,细问关键人员。检察官通过向当事人等关键人员了解事实经过,察微析疑发现矛盾或冲突证据所在。该院办理的陈某申请监督其与方某借贷一案,检察官就是通过上述方式,发现多处款项、交易地点相互矛盾的“证据”,深挖细究后查明,方某涉虚假诉讼金额人民币320余万元。

最后,补强薄弱证据。检察机关还要充分调查核实案件事实,通过调阅卷宗、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对反映案件真实事实的薄弱证据予以补强,才能“揭穿真相”。

据了解,以“三步审查法”为代表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该院主动对接“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建设项目,用“党建引领大数据调度指挥平台”初步筛查虚假诉讼线索;开展普法“六进”,宣传检察职能和虚假诉讼危害,拓宽案源渠道;向上取得支持、向内畅通信息、向外协调联动“三向发力”,打破“单打独斗”局面,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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