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检察之声
福建永泰:打造生态旅游资源检察品牌 保障全域旅游发展
更新时间:2023-03-30 14:30:0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福建永泰是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也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21年以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生态强县”“旅游强县”战略部署,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旅游资源检察品牌,立足职能加强生态旅游环境和资源保护,助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积极为全县做大做强文旅经济、绿色经济提供法治保障。

image.png

主动参与平安建设,营造和谐全域旅游环境。开通办理破坏旅游资源、扰乱景区秩序等刑事犯罪的“绿色通道”,重点打击发生在景区、侵犯游客权益的刑事犯罪,妥善办理一起景区游客与村民因停车问题而引发的聚众斗殴案,为推进全域旅游创造安定稳定社会环境。

查办李果添加工业盐浸泡、九层粿添加硼砂等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件,促成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李果、茶油等农特产品加工生产经营情况专项整治,保护“李果之乡”“永泰山茶油”美誉度,保障游客舌尖安全。

联合永泰县公安、县文旅、县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重点景区所在乡镇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针对核心景区及周边存在的环境污染、窨井盖破损、餐饮卫生、占道经营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4件,合力推进旅游环境升级和旅游安全管理。

image.png

构筑生态保护屏障,夯实全域旅游发展基础。强化对福州市战略水源地大樟溪流域水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通过建立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建立河道检察官巡察机制、构建大樟溪上下游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成立大樟溪流域水质保护跨县区公益诉讼办案组等方式,筑牢水资源生态保护屏障,确保大樟溪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

image.png

坚持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与推广恢复性司法理念并重,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件25人,提起破坏森林资源刑附民公益诉讼10件,督促补植复绿1435余亩,追索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失338万余元,通过设立驻县林长办检察联络室,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生态司法+林业碳汇”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生态资源环境破坏程度,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立足永泰古庄寨保存数量较多、规模较完整的县域实际,依托设立在爱荆庄的古庄寨保护检察工作室,加大对古庄寨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源头管护和综合治理,制发文物保护检察建议4份,拨付古庄寨保护帮扶资金8万元,拍摄古庄寨保护主题微电影《厝守可及》,助推“文化游”“庄寨游”等特色旅游产业发展。

 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生态多样性,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滥杀野生动物等犯罪10件17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3件3人,与永泰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image.png

拓宽司法服务载体,延伸保障全域旅游触角。结合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将生态文明理念理念融入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中,先后投入176万元在永泰嵩口大喜村打造观走融合的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寓教于景普及森林动植物保护、水源保护及水土保持、古庄寨古建筑保护等知识,引导大众在沉浸式体验中提升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青山绿水。

image.png

依托在全县21个乡镇调解中心设立的检察工作联系点,联合有关部门定期深入重点景区及所在乡镇为商户和游客开展法治服务,积极参与调解涉旅游矛盾纠纷化解,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选派6名干部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口帮扶挂钩村,争取村建资金近400万元,不断夯实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引导当地村民探索发展研学基地、蔬果采摘、“认领一亩田”等特色旅游项目,共享旅游红利。

下一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职能,持续深化生态旅游资源检察品牌建设,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域旅游发展,在助力永泰县做大做强文旅经济、绿色经济中展现检察担当和作为。(朱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