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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丨厦门思明检察院相关案件连续四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1-04-26 13:09:27 来源:福建检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摆在各项规划任务首位,凸显了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自2011年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办理厦门市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所办案件连续四年被最高检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获评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一起回顾3起案件,了解检察机关如何深耕案件办理 、强化法律监督、引导侦查、夯实案件基础。

日前,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两高《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颁布施行以来,全省首例适用该解释对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决的案件。

2019年,被告人廖某利用自己在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便利,擅自复制、不正当获取该公司技术信息,并在被告人詹某、程某等人金钱利诱下,将该公司技术信息出售给詹某等三人。被告人共同实施了侵犯被害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被害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思明区检察院及时启动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办案小组,指派办案骨干,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作案方式、侵权行为表现、商业秘密后续流转等关键环节加强取证,确保案件在前期打好证据基础。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敏锐发现:掌握商业秘密的其他涉案人员仍未归案,商业秘密一旦继续泄露,将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现实侵害在前,该院立即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追捕同案犯,最大限度防止因商业秘密继续外泄给被害单位造成的损失扩大。

事后,被害单位送来锦旗,对检察机关护航企业发展的作为再三表示感谢,称检察机关提供优质法治保障是为企业筑好发展的“金窝凤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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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 监督移送犯罪线索

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在与厦门市烟草局进行日常信息通报过程中,发现该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掌握的一条线索极有可能涉及生产、销售假烟,遂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文件要求,监督建议该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并将有关材料抄送检察机关。与此同时,思明区检察院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证据材料的引导,确保相关证据顺利转化为刑事证据。

目前,该线索已立案,相关人员也已经由公安机关提请,被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据悉,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即“两法衔接”)的重要内容。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思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贯彻‘两法衔接’工作要求,与厦门市烟草专卖局等涉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定期通报、联络员、双向案件咨询与线索移送等做法,及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根据思明区检察院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建议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成为了该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开展检察监督的重要抓手,已发现、移送并成功立案多条犯罪线索,成效显著。

深挖线索 成功追诉漏犯

“假烟类案件在我们所办案件里占比不小,这类案件除了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制假时间长、侵权制品数量巨大,也往往因为作案地点隐蔽、涉案人员警惕性高,难以实现全面打击。”思明区检察院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说道。

“在一起涉嫌非法制造、擅自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卷烟外盒案件中,公安机关最初移送审查起诉的为16人。”该案的承办人向记者介绍,“在梳理案件证据材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多名在案人员指认另有四名未到案人员曾在工厂参与非法制造假冒卷烟外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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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这个重要发现,检察官主动发挥监督职能,实地走访核实证据,并细致讯问16名已到案人员,深挖关联犯罪嫌疑人。很快,检察官认定另有四人涉嫌犯罪——部分嫌疑人系案发当天逃跑,部分案发前十余天离开窝点。而后,经过证据比对,进一步准确厘清二人行为后,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及时将“漏网之鱼”追诉到案,实现对制假全流程全链条的依法严厉打击。

目前,包括其中两名追诉涉案人员在内的18人均受到法律制裁,因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另两名嫌疑人近期也被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成功追诉漏犯的意义在于,有效震慑了制假犯罪,更好维护了烟草市场正常秩序,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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