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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19 10:52:4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泉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当先锋、做表率,从解决突出的问题着手,从具体的工作抓起,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开新局,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塑造新时代“司法蓝”全新形象。

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  延伸便民服务触角

1、成立泉州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近日,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有关通知》。5月14日下午,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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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旨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退役军人提供必要法律帮助、引导退役军人合法理性反映问题、增强退役军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每周三(工作日)上午,市司法局将指派律师到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并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有关的普法工作。

今后,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让广大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激发强大爱国热情。

2.成立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

日前,丰泽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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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周安排律师驻工作站值班,为来电来访的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撰写法律文书、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等。工作站运行第一天,就有不少务工人员前来咨询。工作站的建立将进一步汇聚部门工作合力,推进法律资源的互通共享,实现咨询、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的无缝对接,让劳动者以更便捷高效的方式依法维权。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5月12日,洛江区开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当日,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办的毕业季大型招聘会上,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万安司法所、区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区多元化解中心携手共同开展“民法典宣传”、“防电诈宣传”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民法典宣传单及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单近1000份,宣传小礼品600多份,学生志愿者与参加招聘会的学生签定防电诈承诺书150份。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使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了居民群众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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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德化县司法局桂阳司法所牵头组织“红马甲”法律志愿服务队,利用圩日在镇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活动中,“红马甲”法律志愿服务队向过往群众分发宣传资料5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指引30多人次。此次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内容,进一步推动了《民法典》进乡村,让群众更加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法律服务进小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

4月23日上午,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在锦新花苑小区开展“法律服务进小区”活动,搭起服务群众“暖心桥”。

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台商投资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的向居民宣传介绍法律援助的范围以及申请的程序,对符合条件法律援助申请,现场予以受理;邀请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小区居民提供“法律义诊”,律师们现场耐心细致的为过往群众解答他们最关心的交通事故、房屋产权、房屋过户等法律问题。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余份,综治宣传品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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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结合部门领办小区“一篮子服务”专项行动项目“打造小区‘法律之家’,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近距离、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5月12日上午,“一篮子”项目试点小区锦新花苑及金沙花苑的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迎来第一批值班律师,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上海柏年(泉州)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至现场办公,为小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相关法律服务。

每月第二周星期三上午,泉州台商投资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专业律师进驻试点小区值班,解答小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协助小区调委会进行疑难民事调解工作,提高小区依法调解的能力和公信力。

下一步,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公室将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小区工作,除值班日以外,将依托物业中心“家门口”亲清家园服务站延续法律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充分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零距离和无障碍。(泉州市司法局 曾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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