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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法院:人民法庭为人民,扎实办事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5-18 14:35:51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永春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5月6日,即五一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桃城法庭的立案大厅迎来了一位85岁高龄老人林某柱,在家人陪同下,老人手持一张破旧的借条准备起诉。

法官助理小吴在与老人交流过程中发现对方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书写能力有限,可能无法顺利写好起诉状。而且老人身上仅携带一张借条,诉讼材料准备不充分,不能马上进行立案。

考虑到老人实际情况,法官助理小吴根据法律规定,建议老人采用口头起诉,由自己代为记录制作笔录,并协助老人复印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帮助其顺利办理立案手续。

指导老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jpg

在办理完立案手续后,法官助理小吴便想和被告王某浩取得联系,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是因为长期失联,老人无法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小吴当即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所在村部,村部很快便提供了王某浩的联系电话。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小吴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借贷纠纷发生于20多年前,由于被告王某浩外出打工,长期不在本地,所以原告一直无法联系到被告,迫于无奈只好前来法庭起诉。

在了解情况后,法官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调解,对方当事人在电话中表态愿意转账偿还原告借款,林某柱当场撤诉,并于当天收到被告转来的欠款,此案件就此顺利结案。

林某柱:“十分感谢小吴同志,如果不是他这么积极地帮助我办理立案手续,联系村里取得被告的联系方式,帮我们做调解工作,我可能就没办法这么快就追回欠款了,人民法庭确实是我们人民的法庭,真的是实实在在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法院工作的目标,永春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永春法院 黄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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