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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法院:组织庭审观摩 加大普法力度
发布时间:2021-05-07 14:36:15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精品工程建设,4月29日,芗城法院以一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为示范案例,通过庭审直播为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拉开了芗城法院庭审观摩季的序幕。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许丽琼、部分员额法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人民陪审员、在校学生受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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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始前,芗城法院向现场观摩人员发放了案情简介和庭审评分标准,观摩人员可根据庭审活动的开展情况现场评价。随着审判员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庭审正式开始。

案情简介:被告人韩某明明知陈某泉欲租用他人银行卡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帮助,先后将16张银行卡租给陈某泉,非法获利24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明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仍为他人提供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我院依法惩处。

何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这是国家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而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的罪名。本案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即是“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仍为嫌疑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选取本案作为示范案例,既是提醒人民群众警惕网络诈骗,又是对那些准备为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警示。

庭审结束后,全部观摩人员还举行了座谈会,针对庭审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首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调研员许丽琼充分肯定芗城法院在组织庭审观摩方面作出的努力,并对我院今后精品工程建设给予期许;其次,部分员额法官分享了各自如何有序、规范开展庭审的经验。我院新进入额法官也认为,通过观摩庭审,对于提高“新手”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十分有意义,今后应积极参加,磨炼技能;最后,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以及人民陪审员结合自身参与庭审的感受也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芗城法院高度重视普法宣传等为民办实事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打磨精品工程,将示范庭审常规化,品牌化,持续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场场生动的法治宣传课。(芗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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