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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4-30 21:11:11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友聪率队赴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调研座谈会,调研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会议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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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单位莆田市检察院、荔城区检察院、城厢区检察院分别汇报了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福建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友聪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五点工作要求:

一要摸家底。要结合莆田实际,了解当地企业类型、数量,以及企业主要风险点。认真梳理常发多发的涉税、非法融资、非法经营、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商业贿赂等涉企业经济犯罪,先易后难,从常发多发的案件入手,提前与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沟通,进行案件线索摸底。

二要定方案。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改革试点方向不偏离。制定方案要考虑合法性、便利性、保密性、自愿性原则,确保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当地实际。

三要建机制。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试点院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凝聚行政部门监督合力,组建企业合规专家库,注重做好第三方监管机制等制度探索,推进试点工作稳妥开展。

四要办好案。要注重预防性治理和惩治性治理相结合。针对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企业,合规治理重在预防。要结合各行业的共性与个性,梳理企业合规风险点,通过合规“体检”,帮助企业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预防企业犯罪。

五要出经验。在试点改革期间,要联系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具有地区特色的制度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不拘泥于原有经验,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制度性探索,及时总结,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可操作的做法。(郑志勇 徐芳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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