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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聚力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04-30 17:29:12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政协委员、村委干部等担任听证员参与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围绕申请人王某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事实、人身财产损害、家庭经济条件等进行听证评议,经综合研判后,认定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案件回顾 

当事人王某某系该院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的被害人,因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王某某伤情为重伤二级,目前已花费18万元治疗费用,双方协议赔偿6.6万元,但目前仅到位2.2万元。由于儿媳因瘫痪常年卧床,儿子收入较低,自身病情仍需持续治疗,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王声典检察长了解案情后,十分重视,亲自参与办理。为争取救助金早日发放,多次与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用最短的时间将司法救助金2.2万元发放到王某某手中,同时把司法温情传递到了群众心中。

本案的成功办理,既是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工作的一次主动实践,也是该院充分发挥红客团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次有力践行。

洛江区检察院 司法救助配图1.jpg

据了解,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结束后,该院并未满足于“就案办案”的传统模式,而是打破检察机关单一救助方式,借力社会资源。考虑到王某某的家庭经济情况,该院还主动对接区人社局、慈善总会等部门,助力申请慈善救济金1万元,同时与区妇联沟通协调,争取为王某某儿媳提供有关政策帮扶。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跟进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措施,延伸多元化救助效果,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了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在助解燃眉之急外,给予政策帮扶,真正做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两轨并行”。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服务意识,以主动关怀为导向,借助“外脑”拓展综合救助途径,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为有效解决因案致贫家庭的深度困难搭建平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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