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32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2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
兽药残留问题
福建泉州元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象拔蚌(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泉州元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其他污染问题
福建君玖食品有限公司的份数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君玖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丰泽区湘南韵餐厅的茶杯(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责任编辑:彭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