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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08 16:52:15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反垄断、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会议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3年3-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活动聚焦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疗卫生、原料药等垄断问题多发领域,严格查处固定价格、限制产量或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垄断协议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组织推动会员单位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公用公用事业( 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等自然垄断领域,严格查处指定交易、限定交易、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教育、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包括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差别化待遇等行政垄断行为,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通过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服务福建省高质量发展。

在专项行动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垄断行为线索,可通过12315举报受理平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信箱、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执法力量对举报反映的涉嫌垄断行为线索进行核查,对构成垄断行为的,将依法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联系电话:0591-87580571。[责任编辑:彭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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