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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美”先避雷!两医美机构被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7:15:28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2月3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注意到该机构在用冰箱内侧贴有“近效期”的提示,但拿起存放在内的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却发现已超过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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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仔细排查,执法人员发现冰箱内存放有4盒白蛋白测定试剂盒 、1盒Y-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托盘内1瓶在用检测试剂、配剂室内2只一次性使用无菌溶药器(带针)、42只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等均已超过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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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机构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所有过期医疗器械进行扣押,依法对其予以立案。目前,此案件正在调查中。

最近,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针对医美机构消费投诉热点,开展了突击执法检查,发现一家医美机构库存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已经过期了近三个月。

在位于莲前东路的这家医美机构里,执法人员发现商家没有明码标价,广告宣传有夸大的嫌疑,而且手术室使用的无菌敷贴、棉垫等

一次性医疗器械已经过期,无法达到使用效果。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销毁过期产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正在或准备进行医美的您,应提高纠纷防范意识,注意以下几个“避雷”要点:

一、理性消费,切勿盲目跟风、贪小便宜。消费时,确认医美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和医疗产品是否正规可溯源,并签订书面合同,对相关权利和义务作出详细约定。

二、医美手术前,认真接受术前检查,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书等医美机构告知材料,切实了解手术风险和注意事项。

三、术后若出现不良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注意固定相关证据,勿盲目进行修复,避免伤害扩大。

四、留存照片、病历、消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并妥善保管,以防维权时无据可循。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药械使用质量安全、广告宣传及明码标价等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整治查处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等,着力规范医疗美容机构经营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编辑:彭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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