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通过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加紧密团结群众,更加有效服务群众,更加扎实改善民生,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做到应救必救,及时救助。
2011年11月5日,林某某丈夫林某在诏安县国道324线被车撞死,肇事人员逃逸至今未能查明抓获,导致林某家属未能获得赔偿。林某死亡后,留下林某某和三个儿子,其中三儿子系精神病病人,经济来源靠林某某务工和另外两个儿子的资助生活。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林某某另外两个儿子事业陷入困境,林某某也因多年疾病复发,无法继续外出务工。
2021年3月,诏安县检察院接到林某某电话咨询求助申请司法救助事宜后,考虑到林某某行动不便,主动深入林某某家中,为林某某受理司法救助申请,并向该村村干部了解林某某家庭经济生活情况,并协调村委会办理相关证明材料。(诏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