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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政和法院奏响“快”字诀  只为保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1-08-14 10:27:49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日前,南平政和县人民法院镇前法庭奏响“快”字诀,7日审结首例变更监护人案,依法判决叶小某的监护人变更为其伯伯叶某。

今年6月,叶小某幼儿园毕业,因叶某不是叶小某法定监护人,故无法按当地教育局要求完成小学入学报名。为了能让孩子顺利接受教育,叶某特向法院申请变更叶小某的监护人。

本案受理后,因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益,承办法官坚持开展“庭前家访”,立即通过实地走访展开调查,了解到被监护人叶小某系申请人叶某的侄子,2015年叶小某的父亲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母亲因无能力抚养选择离开。于是叶小某从出生6个月起一直由其伯父叶某抚养照顾。叶小某长期与伯父共同生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叶某收入稳定,有固定住所,其能履行好孩子的监护职责。同时,征求了叶小某爷爷奶奶和所在村委会意见,并通过视频方式征求叶小某母亲意见,均同意叶某作为叶小某的监护人。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发展原则作出判决,叶某获得了叶小某的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教育、医疗、生活等合法权益。叶小某的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不具备这种能力。由伯伯担任叶小某的监护人能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环境,更有利于叶小某的健康成长。法官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能够使孩子获得更为细致周全的关爱,并将携手妇联、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群体的良好家庭和社会氛围,一起保护“少年的你”。(政和县人民法院:邹玉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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