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了,感谢法官的不懈努力,为我们解决了难题,极大减轻了我们的经营压力。”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公司将其总包的会同县某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公司施工,原告组织机械、设备、人员进场,至2017年9月完成,原告与被告签订《工程计量单》,双方确认原告已完工工程款为14万余元,而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7万元工程款,仍有一半多工程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快速梳理卷宗材料,分别询问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的看法,经初步分析,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市场经营主体,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更有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
“不是我要赖账,实在是我也拿不到工程款呀,你说我哪里有钱呢?”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法律责任,告知其支付工程款是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并向其分析了违约会产生的各种责任和不良后果。最终,在不懈努力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随即出具调解书,限定被告分四次还清欠付工程款7万余元。至此,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厚植沃土兴万木。会同法院始终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化解涉企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审判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杨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