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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检察:优化全市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工作质效
更新时间:2021-05-26 12:00:03 来源:福建检察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莆田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紧盯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低,审前羁押率高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问题。通过派驻检察、48小时速裁、少捕慎押等机制,带动全市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工作质效显著优化,解决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效率问题。

制度引路,构建办案规范

2021年以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市公安局会签《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的指导意见》、《莆田市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三项机制性文件,系全省首家签订市一级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以及非羁押倡导模式机制性文件的检察机关,从而推动全市“简案快办,大案精办”模式的建构,为“轻型犯罪非羁押为原则”等先进办案原则的树立提供理念指引及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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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深化检警合作

《莆田市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规定(试行)》文件规定在我市五个县区全面实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派驻工作,并就派驻检察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进行详细规定,既规定了派驻检察室法律监督工作,也规定检警协作内容,为派驻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依据。自文件出台来,共提前介入7件次,提供公安机关咨询意见26件次,为侦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讲座2次,书面纠违1件,口头纠正2件。在派驻检察室的机制作用下,大量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就可以提前得到检察机关的高效引导,大大提升了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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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速裁,实现全面提速

针对我市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多、办理拖沓的顽瘴痼疾,莆田市公检法三家联合构建48小时全流程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其被羁押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48小时内,完成侦查、审查、审判的全流程,从而实现办理质效的极速提升。自试点以来,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79件194人,速裁适用率100%,拉动全市今年以来的速裁适用率高出去年同期27个百分点。尤其是常见的“醉驾”犯罪案件在适用48小时速裁机制后,案均办理时长由2019-2020年的77.43天,缩短至42.5小时,提质增效显著。目前,该机制正向故意伤害、盗窃、妨害公务等其他罪名蔓延覆盖,拉动我市轻微案件办理模式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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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押,实现宽严相济

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根据具体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确保案件强制措施的规范、恰当,是莆田市检察机关自2019年全面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始终追求的工作目标,也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以非羁押为原则”案件办理理念的贯彻。为此签订的《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既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优先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特别是针对初犯偶犯、涉未成年人、涉企等特殊主体案件、要着力实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同时也明确规定对于严重刑事犯罪、集团犯罪、故犯累犯等必须严格适用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实现宽严相济。自文件出台来,共受理审查逮捕177件298人,不捕22件38人,同比上升8.43%;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同意转变羁押措施2人,同比上升100%,确保将会签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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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将继续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新期待,把优化“案-件比”作为办案导向,全面落实最高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持续推进“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整体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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