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旅
安溪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入选泉州市市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更新时间:2024-07-25 21:04:51 来源:中国网

7月19日,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经过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安溪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入选泉州市市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image.png

据悉,安溪县高甲戏剧团前身为安溪县艺声高甲戏剧团,创办于1952年秋,由安溪工农剧社和民主剧社合并而成。1955年10月,安溪县政府正式成立安溪县高甲戏实验剧团。1967年易名为安溪县红色战斗文工团。1971年底组建为安溪县文艺宣传队。1978年7月,恢复安溪县高甲戏剧团建制。2012年4月划转为安溪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2018年获中宣部、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授予的“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指导、 监督各保护单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保护工作,大力弘扬泉州市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为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作出贡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