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国资委持续探索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体系,激励引导公务员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平时,助推国资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为打造“模范机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着眼“考什么”,立起平时考核“硬标尺”
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是做好考核工作的基础。优化考核事项清单,明确指标导向,确保考核有参照、评价有尺度。一是优化考核指标清单。贯彻落实“三争”行动要求,设置“政治素质、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和总体评价”5个方面考核内容,细化“政治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理论素养、业务水平、担当精神、履职效率、工作质量、任务数量”等8项基本指标。二是梳理重点任务清单。紧扣泉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市委市政府“强产兴城”双轮驱动部署、“1+3+2”专项行动和市委市政府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分解等涉及市国资委的任务,按时段列入当期机关干部考核内容。制定《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出台《建立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和推动落实机制》,确定9个重点专项,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推动专项工作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三是制定奖惩事项清单。明确奖励事项,即个人或所在科室承担的工作受到表彰奖励、批示表扬以及经验做法被推广、信息宣传被刊发等情形,给予考核加分;明确惩罚事项,即个人或所在科室承担的工作被点名通报、工作批评、进度滞后或被列入反面典型等情形,给予考核减分。通过定好“三张清单”,让机关干部干有方向,在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着眼“怎么考”,评鉴平时考核“有良方”
精准考核是确保工作“不走过场”的关键。针对泉州市国资委机关科室业务跨度大、岗位职责难易程度各异而难以准确横向衡量工作优劣以及科室之间、干部之间往往存在工作交集、协同完成而难以准确区分各方贡献大小的情形,主动创新评鉴方法,提升评价精准度。一是“亮晒”评。在季度考核周期末,由个人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纪实表》形式,列出本季度所做的工作事项、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加减分事项,并根据个人在完成每项工作(含加减分事项)中的贡献度量化比重,参与该项工作的干部的比重累计不超过100%。在OA办公平台进行“亮晒”,比工作承重、比作用发挥、比业绩好坏。亮晒时间不少于5天,让干部有充裕时间了解被考核对象,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全员”评。季度考核周期结束后的次月召开干部职工民主测评会议,在干部晾晒当期工作实绩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评价,同时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参加,体现全员互动的民主性,确保平时考核公正公平。三是“总体”评。按照“个人自评、科室校核、分管审核、集体审定、反馈结果”办法进行。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科室对所属干部在完成每项工作贡献度的自评权重进行校核或分配,分管领导对被考核对象实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召开党委会集体审定干部当季度平时考核等次,由分管领导或人事部门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本人。通过多角度评鉴,既“考”出了公信,让干部心服口服,又“考”出了团结,增强了干部集体观念,展现干部做事有态度和做人有温度。
着眼“如何用”,树好平时考核“指挥棒”
考核的目的在于推进干部更好地工作,做出更优业绩。注重结果运用,发挥平时考核效应,激励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一是与年度考核挂钩。坚持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相结合,不因年末测评排名靠前,但平时考核等次未评定为“好”的干部在年度评为优秀。近年来,泉州市国资委干部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人选均是从平时考核评定为“好”等次较多的人员中产生,杜绝“平衡照顾”。二是与绩效考核挂钩。将平时考核纳入委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内部绩效考核相挂钩,推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实现“岗位对责、绩效对账”,不搞“平均主义”。2023年制定《委公务员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暂行办法》,明确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1次及以上的公务员,每人每次给予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三是与评优选任挂钩。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表现一贯优秀的干部,破除“论资排辈”。近年来,泉州市国资委党委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优先给予职务职级晋升5人,记三等功2人、嘉奖7人,推荐参评全省国资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人,真正让干部感受到实干不吃亏、能干不委屈,激发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上来。(李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