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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1-04-23 14:49:59 来源:福建长安网

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简史》重点篇目,围绕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开展研讨交流。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员指导。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全面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和思想经纬,立足新时代发展的新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新时代福建法院新发展。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正确方向,在勇立发展潮头中担当历史责任。要看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奋斗奠定新中国发展坚实根基的历史,在学史中切实增强对党的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汲取勇于创新的智慧和力量,锻炼历史思维增强历史定力,着力破除“守成守旧”“小成即满”的思想,强化“创新求变”的意识,增强“敢闯敢试”的胆识,锤炼“务实担当”的作风,进一步推动形成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学史明理、融汇贯通,凝聚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学党史与悟思想相贯通,树立正确的党史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党史与践初心相贯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找准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学党史与促工作相贯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长安网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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