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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浦城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21-08-19 17:16:44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为学习弘扬俊波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8月13日上午,南平浦城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古楼乡洋溪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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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正在审理案件。浦城县人民法院供图

2021年3月,被告人李某见刘某和被害人陈某乘坐黄某驾驶的摩托车停在自己附近,便想起自己与黄某因山场边界问题产生的纠纷,遂挥拳打向黄某,被害人陈某上前劝架时被李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伤情属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赔偿被害人陈某损失1141元,取得谅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农村因邻里矛盾处理不当引发纠纷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前往被告人所在地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十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向村民赠送民法典案例汇编宣传手册,深入浅出地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浦城县人民法院:徐帆丽、陈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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