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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扫码备案,不得入企业检查——双峰县出台涉企执法检查“四要四不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7-19 16:33:43    来源:中国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双峰县近日出台了涉企执法检查“四要四不准”规定,并强调将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了解,“四要四不准”包括:一要坚持开展“宁静日”护企行动,除特殊情况外,每月1-20日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让企业在这段时间内能够专心生产经营;二要坚持执行涉企检查备案登记制,未经扫码备案、未亮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检查,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三要坚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禁“以罚代管”“重罚轻管”和违反“三张清单”(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规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四要坚持全过程监督执法活动,严禁利用执法检查之机进行“索拿卡要”。

此举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切实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强化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据统计,此项规定出台后,各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入企检查活动,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检查频次同比减少30%以上。

“四要四不准”的发布,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企业家们纷纷表示,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他们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不必要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双峰县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优化涉企执法环境新规定,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违反“四要四不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双峰县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举措,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冯兵田 朱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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