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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
更新时间:2024-06-30 16:11:33    来源:中国网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在6月25日主动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毛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全过程参与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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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卫兵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前,为确保人民监督员精准监督,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庭审中,公诉人有力指控了被告人毛某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注重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了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明知毒品的危害后果,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韶山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韶山市检察院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毛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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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就出庭规范、法庭调查、庭审效果等方面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全面评议,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警示教育效果良好。人民监督员在对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公诉人出庭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下一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方式,常态化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监督权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积极落实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司法规范、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同时该院将持续强化检察担当,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毒品犯罪案件。(唐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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