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泰宁县法院拍卖了1620亩只有林木所有权与林木使用权的林权证,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焦溪村57户自留山业主,买受人为外地的林业大户。由于不符合林地一体发证的原则,无法直接办理转移登记。经多方沟通,自留山业主同意在保留林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流转给买受人。为持续推动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提高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窗口前移、上门服务”等模式,来到大龙乡焦溪村,完成57户自留山业主林权类转移登记业务,切实解决了焦溪村距离远、人数多等办证难题。
在办证过程中,工作人员针对在村业主、外出业主以及过世户主等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分别采取上门服务、微信委托、确认新户主等一系列特色服务举措。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优化民生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办理登记业务同时,我们还为群众答疑解惑、剖析政策,并发放《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提升村民对宅基地改革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成为法规政策的“明白人”。
上门服务拉近了干群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今年以来,泰宁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已开展上门服务12次、办理微信委托176次,坚持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服务不仅有速度更有“温度”。(涂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