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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入矫宣告,彰显执法温情
更新时间:2021-07-30 13:58:15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7月28日晚,一场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在大安乡一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寿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大安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进行入矫宣告及入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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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叶某因犯失火罪被寿宁法院宣告缓刑,现年83岁,因其年迈加之患有高血压,行动颇为不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寿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受委托司法所转变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和服务方式,在严格执行入矫程序的同时,对其进行上门服务。

在叶某家中,工作人员通过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针对叶某的犯罪类型和个人现实情况,制订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入矫宣告,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明确社区矫正期限,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从而强化自觉服从日常监管的意识,为开展后期的监管和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寿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创新工作模式,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将人性关怀融入法理,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刑事执行的力度,也有以人为本的“温度”。(陈华超 叶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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