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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福建好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兰平勇:加强海洋执法装备投入 以高水平执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
更新时间:2024-03-05 18:04:14 来源:中国网

【编者按】2024年全国两会于3月4日起在北京召开。本次两会,来自福建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如何建言献策、书写履职答卷?中国网海峡频道特开设《全国两会“福建好声音”》栏目,记录他们的履职故事、倾听他们的履职心声、展现他们的履职风采。

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作为我国海上执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对外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内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海上生产秩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海上抢险救灾等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公平法治、事关国计民生的执法重任。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州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平勇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海洋执法装备投入 提升海上执法监管能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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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福州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平勇

高质量海上执法工作,离不开执法船艇、车辆及码头基地等装备设施保障,且专用性强、配置要求高。兰平勇代表以福建省为例,指出:福建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3752公里、海湾125个,在册海洋渔船1.3万余艘、涉渔乡镇船舶8万多艘,海上执法任务繁重,执法环境复杂。“近年来,福建省海上执法装备水平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基层整体情况仍然薄弱。”兰平勇代表说,因存在执法船艇吨位小、抗风等级差、老旧落后,专用执法码头少等问题,难以满足新时代新征程海上执法工作需要,极大影响基层海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为加强海洋执法装备建设,提升海上执法监管能力,助力以高水平执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兰平勇代表建议,对基层执法车辆、船艇制定统一的配备标准,合理确定各级执法车辆、船艇的配备数量,并纳入财政统一预算。对于执法必备的智能化、信息化装备,适度向市、县两级倾斜,在经费上给予优先安排,提升整体综合执法能力。

面对建造执法船艇过程中,所存在的立项部门不明确、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造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兰平勇代表建议,制定出台全国标准统一的海洋上执法船艇建造(购置)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立项、可研编制、方案设计、招标采购、船舶设计、开工建造、竣工验收等流程,优化执法装备配备采购工作。

此外,中央财政要加强对基层执法装备经费投入,加大中央转移支付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市县执法车辆、船艇配备和执法码头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装备水平。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执法装备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装备建设及运维提供支持。

兰平勇代表还建议,要根据海上执法新形势新要求,建立统一的执法车(船)管理规定,规范办理注册登记、编号、报废、注销等手续,建立健全记录、保养、校验和日常维修等台账,简化使用审批流程,确保海上执法安全高效。(张晓玲 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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