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介绍了该《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邵晴 摄
近日,福建省政府制定印发的《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福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表示,《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全国林改先行区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
在推进“三权分置”上先行,重点是在林地延包、林地流转等方面先行;在优化林权管理上先行;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重点是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等方面先行;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重点是在优化公益林布局、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探索林业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重点是在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等方面先行;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重点是在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先行;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等方面先行;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监测体系,引导参与碳中和,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等方面先行;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重点是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财政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等方面先行;在推进提升管理服务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林长制、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快智慧林业建设等方面先行。(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