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晋江市全面落实伏季休渔政策,广泛营造伏休氛围,强化伏季休渔执法监管。
2023年全市共有348艘渔船(含捕捞辅助船)参与伏季休渔,其中应休渔船324艘,自愿申请参与伏休钓具渔船24艘,79艘钓具渔船未参与伏季休渔。
建章立制,加强组织领导
晋江市政府高度重视伏季休渔工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委港澳台办、公安海防、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海事、海警、沿海各镇政府等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全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24日召开全市伏季休渔工作部署会,下发《晋江市实施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及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对具体监管任务进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通过层层抓落实,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渔村(社区)参与的全市伏季休渔共管格局。
联合宣传,广泛营造氛围
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伏季休渔宣传。
在晋江经济报刊登伏季休渔公告,开设伏季休渔专栏,报道晋江市伏休系列工作;在晋江电视台《晋江新闻》重要时段插播伏季休渔宣传短片;在福建广电网络高清互动云平台互动首页海报页滚动栏目中进行伏季休渔宣传。
各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渔民朋友发送相关休渔信息,提醒渔民朋友注意休渔时间与节点;各渔业镇也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宣传休渔政策规定和要求,今年伏休以来全市已累计群发伏休政务广告120万条以上。
渔政中队执法人员联合海警工作人员、海防派出所及船管站人员深入渔区、渔港、渔村开展宣传,深入船东船长家庭一一发放休渔通知书,在渔港、码头张贴休渔通告、宣传标语。今年休渔开始以来,全市共张贴休渔通告65张,张挂宣传横幅33条,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同时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休渔现场宣讲,进一步加深渔民对休渔制度的认识。
网格管理,强化定人联船
依托沿海各镇海上海岸安全综合服务中心(简称“海安中心”,为沿海各镇加强海上海岸安全工作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沿海村级安全综合管控点,进一步落实渔船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形成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构建市镇村联动机制。
全面落实船籍港休渔,严格“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等管理措施,对渔船伏季休渔情况、渔船休渔停泊港、“定人联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排查登记,并在渔港(岙口)张榜公示。
联勤联动,强化执法监管
加强执法监管是确保伏季休渔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抓手。据悉,晋江市主要通过落实5项联勤联动措施,形成伏休执法监管合力。
抽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成立三个市级伏季休渔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渔业镇、村(社区)开展休渔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伏休宣传情况、伏休渔船停泊情况。
强化港口监管。晋江市一线渔港监督(执法中队)人员联合海事、海警组织经常性港口巡查,密切关注港口渔船动态,对零星分散的休渔渔船停泊点,通过各镇船管员实施有效监控,严控港口异常情况,要求钓具渔船出海作业前做好出港报备,入港前报备,并登记上报捕捞渔获物情况。
强化动态管理。驻点伏休工作小组根据伏休监管前、中、后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分布图情况清点渔船并详细记录。
强化专项执法。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属地镇政府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冰鲜杂鱼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深入码头、市场、海鲜酒楼等开展专项检查,伏休期间全面禁止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冰鲜杂鱼。联合海警、海事等执法部门重点打击渔船违反伏休规定、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使用违规渔具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全市海域及渔港的巡逻检查。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案件4起,构成犯罪移交海警的案件1起,有效震慑休渔渔船。
强化值班值守。伏休期间,渔业应急指挥中心、渔业执法大队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值守备勤制度,充分利用海洋与渔业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发挥北斗示位仪、小目标雷达等技术设备,实时掌控渔船动态。综合运用港口码头监控、“渔港通”、无人机等手段,运用大数据分析,第一时间发现违规行为,有效确保辖区伏休渔船管控。2023年,晋江全市各涉海单位共出动船艇55艘次,执法人员491人次,巡查里程1245海里,检查船舶303艘次,立案处罚16起,结案9起,罚款金额10.6659万元。(陈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