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福建讯 12月19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含备选)的建议名单。公示期从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推荐办法》《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推荐办法》,经县(市、区)委、设区市委(含平潭)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省乡村振兴工作专项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拟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含备选)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591-87815993
传真电话:0591-87807206
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投递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农村厅(省委乡村振兴办)收。(邮政编码: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建议名单
福清市海口镇、华安县仙都镇、惠安县崇武镇、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松溪县郑墩镇、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连城县朋口镇、屏南县熙岭乡、霞浦县三沙镇。
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