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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现五种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
更新时间:2022-11-05 16:58:1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福建省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已正式上线!实现全省11个统筹区与全国280个统筹区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一、哪五种门诊慢特病可以跨省直接结算?

目前共有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二、对参保人来说有哪些好处?

开通前:以往跨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再携相关纸质票据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申请报销,需时30个工作日。

开通后: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其在备案地跨省就医时可在医院直接结算,不需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减轻“跑腿、垫资”负担。

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适用哪类人群?

已在参保地完成上述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

四、如何查询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全国各省(市、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实时更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查询。

五、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样的报销政策?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六、门诊慢特病如何跨省结算?

福建省参保人员已办理上述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即可在就医地已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持社保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符合条件的外省参保人员备案到福建省任一统筹区后,也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相应医疗机构实现五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梦露 方红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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