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召开五周年工作发布会,回顾总结成立五年来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示该中心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
据悉,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是全国首个实体化运行的金融司法联合工作平台。2019年4月2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福建高院和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由厦门中院、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原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原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思明区法院共同发起成立。
五年来,该中心发挥全国首创的金融司法协同创新优势,以“五个首创”:首创格局一流的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公正一流的金融纠纷协同化解模式、品质一流的金融风险协同治理模式、服务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模式、效能一流的金融产业协同促进模式,全面深化金融司法与行政监管协同治理,深入推进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该中心共受理各类一审、二审金融案件104121件,标的1207.55亿元,办结97692件,标的986.69亿元。审判执行时间缩短三分之二,执行标的到位提升2.96倍。此外,厦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共接收案件24284件,标的74.78亿元,实际参与调解成功率达29.68%。
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厦门金融司法协同创新模式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将厦门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向纵深推进,中心六家协同单位日前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治理健全金融司法协同创新机制的合作备忘录》。
厦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案件集约化审理机制,持续强化金融司法人才培育,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为服务保障厦门建设更高水平的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贡献金融司法的力量。(周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