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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庭代训 促进依法行政
福建法院打造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示范案例
更新时间:2023-02-10 15:25:0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2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福州市某小吃店诉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一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80余名福建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应邀旁听庭审。庭审后,部分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参与联动点评。

据介绍,本案是一起涉及食品安全、聚焦民生关切的市场监管案例。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福州市某小吃店获得餐饮网络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后经群众举报,该小吃店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销售冷制菜品的行为。直至案发,该小吃店共销售凉拌黄瓜10份,销售额为89.1元。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小吃店没收违法所得89.1元,并处罚款10000元。该小吃店不服,提起诉讼。2022年9月28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小吃店的诉讼请求。小吃店不服,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质证、辩论。合议庭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回应经营者的和解诉求,结合该小吃店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危害结果轻微且已主动改正,经营者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形,组织案涉双方就量罚问题进行了情理交融的平等沟通。

合议庭对本案作出当庭调解,同意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裁量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内容的罚款部分调整为3000元,即罚没共计3089.1元。小吃店经营者包某,当庭表示已认识到自身在经营管理上的不规范之处,今后将严格规范生产流程,并表达了感谢。

据悉,2021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意见》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以庭代训”320余次,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有积极推动作用。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庄天从表示,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标行政诉讼的裁判标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表示,全省法院将继续完善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着力打造“五位一体”以庭代训的常态化新机制司法品牌,使旁听庭审活动成为行政机关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全省法院还将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审判制度功能,深度挖掘行政审判普法价值,加大对重点热点案件的法治解读,推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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