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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安溪法院依托“两山”巡回法庭,创新生态司法实践
更新时间:2022-12-20 10:18:01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福建讯  12月13日至15日,安溪法院“两山”巡回法庭联合县检察院、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和桃舟乡、福田乡、大坪乡政府共同在桃舟乡、福田乡、大坪乡开展“法护晋江源 助力河长制”主题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期间,“两山”巡回法庭在桃舟乡文体中心巡回审理被告人李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分发宣传材料,分析购买野生动、植物制品的危害,并引导群众革除陋习,不买、卖野生动、植物制品。

为创新拓展生态司法实践,发挥生态司法保护的最大功能,安溪法院于2022年1月成立福建省首个“两山”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深入开展生态案件巡回审判、“两山”理论普遍宣传和生态治理协作联动,为生态司法保护注入了新的活力。

拓展生态司法保护的新实践。深入乡村和生态保护区,开展生态案件“三审合一”巡回审判,审结全市首例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指引案件,参与山林水域巡护,发挥典型案件的惩戒、教育和指引作用,回访、督促生态恢复措施落地落实,实现“巡回一案、教育一片、护绿一方”效果。

打造“两山”理论宣传的新窗口。联合县检察院、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开展“法护晋江源 助力河长制”宣传周活动,制作展板、画册、宣传单,利用巡回审判之机,以鲜活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两山”理论宣传,推动“两山”理念深入人心,让保护绿水青山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

构建生态协同共治的新机制。以“两山”巡回法庭为牵引,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增殖放流、野生动物放生、植树增绿等公益活动,设立“生态修复性司法示范基地”,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制定助力河长制“十条措施”等,推动“多方联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成为法院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杨漳凤 徐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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