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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法院:拒付伤害赔偿金 清晨“唤醒”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1-04-23 17:02:08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拒绝支付伤害赔偿金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于清晨上门将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唤醒”,对其进行拘传,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小陶镇某批发部定期向经营餐饮的刘某供应饮料酒水,但刘某因经营不善,欠了3800余元未向该批发部支付。批发部老板上门催讨货款时,二人发生口角,刘某一时冲动持刀将其砍伤。此后,刘某因此事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但拖欠的货款和砍伤批发部老板产生的医疗费用却迟迟没有支付。批发部老板遂将刘某诉至永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货款和医疗费用。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当事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结案后,通知刘某到法院处理此事,但刘某态度蛮横,对该案件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遂将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4月12日清晨,执行干警赶至刘某住处,将还在睡梦中的刘某叫醒,依照法定程序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刘某非常后悔此前的态度,当场支付了所欠货款,并就批发部老板医疗费用的偿付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分期还款。(永安法院 王丹婷 谢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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