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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强行清房”变“主动腾房”
发布时间:2021-04-23 16:49:3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4月19日,永安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居住房产进行清房前,为被执行人一家预留租房金,并进行法律释明。最终,被执行人主动清空房屋,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去年12月9日,永安法院对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罗某兵、罗某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但判决生效后,罗某兵、罗某妹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王某在今年的2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便立即对该房产启动拍卖处置程序。在对该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主动清空房屋。但被执行人却迟迟不肯配合执行。经过执行法官深入了解后得知,被执行人不肯清空房屋是因为该房屋是其唯一居住用房,而其经济状况困难,没有钱再租房子。通过系统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两夫妻名下有银行存款共计5000余元被冻结,为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理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两夫妻账户上的5000余元银行存款扣划到位,并作为唯一住房拍卖后保留的租金预付给被执行人,告知剩余保留租金会在房产拍卖成交后再支付被执行人。

此外,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若主动清房,法院可为其保留八年租金,若法院强制清房,则只能为其保留五年租金。在收到5000余元预付保留租金和了解法院清房政策后,被执行人于4月19日主动进行房屋腾退。

在当天的执行现场,待被执行人将房屋内的物品腾空完毕后,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安排开锁师傅对房屋入户门的锁芯进行更换。与此同时,执法法官一行还在当天上午便将房屋的新钥匙交予申请执行人保管。嗣后,永安法院将于近期对上述房产进行挂网拍卖。(永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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