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学史·强警·为民 教育整顿福建在行动 >   我为群众办实事
惠安县检察院:以公益之名 守护河清海晏
发布时间:2021-05-13 16:20:2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江水悠悠、石龙横卧,红林遍野、白鹭飞翔,洛阳江位于泉州湾入海口,古时为海上商船贸易的重要港口,江上的洛阳桥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的史迹,桥下的七千亩红树林更是泉州湾河口湿地的3个核心区之一。

漫步在洛阳江畔,感受着洛阳江的水韵美,尘封的“涨潮声中万国商”记忆逐渐清晰。在这一片秀丽风光的背后,新增了一抹“检察蓝”……

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到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一个以破坏江畔生态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的恶势力团伙渐渐浮出水面,但受损的公益环境应由谁来买单?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检察机关“顺藤摸瓜”,从一份份合同到一笔笔银行流水,最终找到了“隐藏”在垃圾堆中的多名侵权行为人。

图片1.png

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搬走”了盘踞多年的35000余立方米垃圾山,也解开了深埋在当地群众心中多年的心结,惠安检察机关亦被当地百姓称之为“新时代愚公”。

被告人认罪认罚

生态修复资金到位

受损的生态环境如何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惠安县检察院  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职,对案涉建筑垃圾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整治方案,迅速启动清理、修复程序,将环境公益诉讼判决的80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金全部投入到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中,并额外增加30万余元专项整治费用,聘请专业施工队伍清运垃圾、平整土地、种植苗木,有序地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此外,还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对饮用水一级二级保护区标示牌及沿线堤岸防护网进行修缮工作,并加大沿线巡查力度。

近年来,惠安县检察院着力将检察工作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立足公益检察职能的个案办理,到多举措推动江河湖海水环境协同治理,助推建设“河更清、海更晏、生态更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格局。(惠安县检察院 潘春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