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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警方强化人权法治保障 出台“少拘慎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1 17:59:14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中国网5月11日讯(郑志勇 通讯员孙卫锋)全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福建莆田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执法慢作为、不作为,特别是过度执法等执法顽瘴痼疾,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树立“少拘慎押”执法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规范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自由裁量,莆田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导向,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月26日,莆田市公安局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福建省首个由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出台的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指导性意见。  

《意见》中明确辖区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强化人权法治保障,改变过去机械性地执行法律规定,真正考虑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不允许把羁押作为方便省事的办案方式,真正削减不必要羁押。 

《意见》秉持“以非羁押为原则”理念,明确对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或取得被害人谅解,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经法定审核程序,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

例如:在去年年底,当事人陈某与李某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纠纷引发肢体冲突,李某被殴打致轻伤。其母获悉儿子被刑事拘留后,一时忧怒攻心很快就病逝了。城厢公安分局连夜启动集体议案,认为嫌疑人无违法犯罪前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让其送别母亲最后一程。陈某表示接受处罚,今后要重新做人,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意见》明确规定,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和非羁直诉等快办机制,让犯罪嫌疑人及时了结诉累,早日回归社会。同时,针对涉案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者或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在保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护航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此外,《意见》还对未成年人、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在校学生(全日制)、盲人或者聋哑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疾病患者、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审慎对其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充分释放了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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