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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护薪”行动 讨薪维权 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21-05-11 14:40:5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自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以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教育整顿与为民服务相融合、与应援尽援相促进、与优化服务相推动。截止5月7日,法援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77人次(来电咨106人次,来访咨询171人次),受理各类案件212件(刑事案件183件,民事案件29件),受援人总数212人,其中残疾人5人、老年人13人、未成年人9人、妇女24人、一般贫困者22人、农民工12人、其他180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02.3万元。

【案情提要】

“五一”劳动节前夕,4月30日上午9时许,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三名来自四川的农民工。据了解,谭某自2019年3月5日至2020年1月12日在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由许某、陈某两人承包的某工地上做点工。期间,谭某总共出勤250.15个工(260元一个工),共计应发工资为65039元,工作期间领到生活费合计13000元,剩余工资为52039元,约定在2020年春节前支付完。但从2020年春节至今,谭某多次电话与许某、陈某两人联系,均遭推脱,一直没有兑现。2020年6月11日,谭某等人迫于无奈到闽清县找许、陈二人讨要工资,许某亲手书写了协议书,协议书中确认结欠谭某工资52039元,并承诺每月还5000元至还完为止。但截至目前,许某一直未支付分文。谭某通过电话、短信屡次催讨,许某均未回复。无奈之下,谭某只好亲自来到闽清追讨工资,但由于人生地不熟,无法找到许某,又苦于对法律的不熟悉,在闽清停留多日,走访多个部门后,最终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由于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谭某急需返乡,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审查了基本证据材料后决定免予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先予优先受理,并联系律师即时到法律援助中心为谭某拟写起诉状并签订授权委托书,如此,谭某便可全权委托律师办理后续起诉的有关事宜。当日下午带谭某到闽清县人民法院办理好了立案手续。谭某对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周到服务及高效工作效率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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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8时许,劳动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两名农民工便一早来到了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原来是劳动节前夕受援的谭某回家之后告诉了曾共同在闽清打工的同乡谭某定:“可前往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讨薪帮助,快捷又高效,当天便受理并到法院立了案,后续可全权委托律师办理,自己就不用再跑一趟了……”该同乡深受鼓舞,即于5月5日动身来到了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谭某定亦持有许某亲手书写的协议书,协议书中许某确认结欠谭某定工资52676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本着急群众之所急的精神,决定对谭某定免予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当场予以受理,并再次联系律师到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谭某定于当天上午10时许便前往闽清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相关手续。

立案后谭某定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后便放心地启程回家了。

在五一劳动节前夕,助力农民工找到正确的讨薪方式,快捷高效的办事效率,让讨薪不再艰难,让农民工能够无后顾之忧的踏上回家之路,是法律援助的职责所在,也是贯彻“三再”精神及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表现。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为农民工免予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开辟了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助力让劳动者讨薪之路不再艰难!(闽清县司法局教育整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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