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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检察护童行动之法治副校长
发布时间:2021-05-08 17:17:21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近日,惠安县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教育服务。

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是检察机关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的担当体现,也是延伸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保护的重要抓手。继去年底惠安县检察院实现所有院领导及未检部门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后,近日,为了进一步落实做细法治副校长工作,经过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惠安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围绕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履职方式等方面,明确了标准要求,为惠安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了依据和指引,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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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法治副校长总体要求和内涵。吸收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阐释了法治副校长对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作用,体现该项制度的时代性和价值意义。同时,对法治副校长的内涵职能进行了概括界定。

二、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着重具体规定了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让法治副校长履职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指引,要求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时以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牵引,充分了解学校法治需求,协助学校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权益维护以及校园安全防治等工作。

三、明确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要求。法治副校长在履职过程中,应发挥熟悉法律法规、掌握大量案例等优势开展以案释法,把握教育节点,丰富教育形式,积极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传递检察正能量。同时,强调了与护童观察员衔接,将法治副校长纳入未检特色工作考虑,实现相互促进作用。

四、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履职保障。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部署,形成检察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日常工作由未检部门组织联络,做好与司法行政、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负责收集工作信息,制作台账,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做法。

自受聘以来,多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协助学校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以及校园安全防治等工作。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惠安县检察院将不折不扣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在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为建设中国法治的未来贡献检察力量。(惠安检察 刘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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