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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6-14 16:11:20 来源:中国网

为进一步规范“618”期间网络交易及网络促销经营行为,深化落实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等工作。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并发放行政指导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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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福建各电商平台(企业)要认真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平台审查核验义务,落实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餐饮外卖问题整治,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不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积极防止餐饮浪费,建立健全餐饮浪费自查制度和消费者信息反馈机制。

要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拒不发货或虚假发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要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禁产品链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违规使用少先队标识产品及信息的商品、“专供”“特供”“内供”“假证”等商品以及茶叶、粽子、月饼过度包装等行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食品。强化网售儿童用品安全监测,规范网络销售农资行为,禁止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

要持续优化平台协议规则。针对平台协议规则中涉及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等主体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外卖配送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电动自行车等产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销售规则,完善配送管理制度,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涉及电动自行车改装信息。(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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