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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外培训机构整治
发布时间:2023-10-19 17:16:00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为落实福建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项目,在9月底完成第一轮对福州、宁德两地的市场监管系统省级督导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和木召集信用监管处、价监处等处室及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召开校外培训机构“点题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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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第一轮校外培训机构“点题整治”督导情况及存在问题,听取了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最新工作进展。会后,福建省市局联合对福州市台江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突击检查。

此次福建省市局联合检查,现场随机抽查九色鹿培训学校(台江分部)、光年教育、花鸣教育、新东方(达道校区)等4家机构,了解培训机构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情况,是否存在广告、宣传、价格、合同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亮照经营、不规范明码标价问题,责令机构当场进行整改,同时,对发现的个别机构涉嫌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违法线索,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抄送相关校外培训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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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和木副局长就进一步深化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点题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做好;二要加强监管执法。要继续紧盯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广告、合同、价格及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中多发易发问题,以投诉举报、日常检查、媒体曝光为切入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培训机构诚信守法经营;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做好正面宣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提升群众参与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四要形成整治合力。要认真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强与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的配合协同,总结提炼治理经验,不断健全部门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责任编辑:彭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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