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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首案!不该做的“鳖”做
发布时间:2023-04-12 11:23:14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春江水暖,河虾、刀鱼、河蚌、螺肉,水产春鲜也“游”上厦门市民的餐桌,各大酒店、饭馆陆续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春鲜,厦门人开启“咬春”之旅。但厦门市海沧区一家餐厅的菜单,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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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鄱湖甲鱼、红烧鄱湖有机大头鱼、鄱湖翘嘴白鱼,带有“鄱湖(鄱阳湖)”的菜品名赫然在目,一旁的标语更是宣称“甄选鄱阳湖生态有机甲鱼熬制”。

“长江禁捕”期间,怎会有鄱阳湖生态甲鱼和翘嘴白鱼出现在餐馆?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后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3只活甲鱼和10余只塑料密封包装的大白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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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对当事人进货票据,原来所谓鄱阳湖甲鱼采购自厦门前埔农贸市场,翘嘴白鱼则来自于湖南岳阳的一家食品厂,并非鄱阳湖水产品。当事人交代,为了博取眼球,吸引客源,其有意在菜单上标示“鄱湖”、“鄱阳湖”等字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水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应当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落实进货查验责任,确保原料可追溯;明确所售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不得采购使用非法渔获物;严格审核广告宣传用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守法经营。倡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文明理性消费,市民朋友如果发现非法销售野生长江江鲜的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责任编辑:彭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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