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长乐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福州市长乐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23年3月24日印发。
《福州市长乐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区57类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和10项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和支持部门;《福州市长乐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该区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作出整体性制度安排,构建了总体预案管原则管方向、专项预案管具体管操作的预案架构体系。
下一阶段,长乐区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福州市长乐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进一步编制及修订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随着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对全面提高我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区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