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安办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流程》(以下简称流程),对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进行规范,并建立省级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流程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评审流程。
《流程》明确了我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流程,其中自评阶段要求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并在“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完成自评信息登记;申请阶段要求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单位提交评审申请;评审阶段要求评审单位(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上传《评审报告》;公示公告阶段要求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示公告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有效期为3年。《流程》还对期满复评、撤销等流程操作进行了规定,对自评、申请、评审等程序涉及的系统表单进行了细化,统一了表格样式。
据介绍,这是福建省首次建立省级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流程平台,并简化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清单。为补短板、强弱项,该《流程》要求企业在申请阶段提交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证明材料,并将其作为企业标准化创建的核心要素内容,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有效开展,以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受自身发展水平制约,技术装备落后、人员不足、管理素质不高等问题,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推动较缓。为督促、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在进一步研究和借鉴泉州市、厦门市等小微企业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该《流程》,将有效推动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