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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新春“盯”市场,守住“烟火气”!
发布时间:2023-02-01 10:59:14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为规范市场秩序,让福州“烟火气”更具“安全感”。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产品质量及价格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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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以及检测机构对福州市烟花爆竹市场产品进行抽查。共抽查烟花爆竹产品40批次,其中合格37批次,合格率为92.5%。此次抽查共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的引燃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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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相关经营者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点火引线必须是绿色安全引火线且应有明显标识,目的是利用绿色这种醒目的颜色,提醒消费者不要在其他部位点火。

春节期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标签标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同时,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保持12315、12345、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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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即将来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在无资质店铺以及网上购买,购买"三无"产品不但质量无保证,且存在安全隐患。

二、个人和家庭购买存放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尽可能少、存放时间尽可能短,并注意远离火源,避免受潮、雨淋,防止鼠咬,防止自行燃烧、爆炸;同时要把烟花爆竹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

三、 燃放烟花爆竹应自觉遵守当地政府规定,不得在禁燃区域燃放,限放区只允许燃放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责任编辑:彭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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