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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严查!出租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合标
发布时间:2022-11-30 17:47:20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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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局钟向阳总工程师、有关处室负责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班有关人员以及16家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租赁经营行为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切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于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为厦门发展做出的贡献,为老百姓出行提供的便利,要予以肯定。但也要认识到行业存在的问题,如:利用不正当手段欺诈骑手,出租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造成极大的安全风险。企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规范、诚信经营。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租赁企业必须认识到自身承担的主体责任,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强化内部管理,对于已出租的改装超标车要及时、全数召回整改,确认合法、合标后方能出租。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合同、经济制裁手段对骑手进行约束。加强信息互通,发现提供改装服务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坚决扛起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是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要加强突击检查、联合检查,追溯源头、发现问题。市质检院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对今后出现的违规出租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从重处罚。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共治共享氛围。租赁企业要加强对骑手、内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租赁企业要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完成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任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宣传好正面典型。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报近期电动自行车租赁市场的检查情况,并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参会的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负责人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表示对存在的问题将认真整改,依法、规范经营。[责任编辑:彭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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