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学史·强警·为民 教育整顿福建在行动 >   我为群众办实事
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坂里司法所:聚力“三心” 矫正帮扶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1-04-29 10:33:56 来源:中国网海峡频道

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坂里司法所聚力“三心”,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性关怀相结合,在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同时,主动承担起普法教育、关爱、帮扶等责任,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学习成果到工作成果的进一步转化。

坂里司法所管理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缓刑)中有个特殊的对象老陈,已经76岁高龄,有高血压、关节炎,文化程度较低,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与妻子独居住在坂里乡某村,子女均已成家在外。

1.“耐心”教育铺起矫正之桥。刚入矫时老陈老认为自己砍的是自己家的树,怎么就违法犯罪了,自己年纪大且有高血压、关节炎,消极被动参与社区矫正监管相关工作,有什么情况都不会及时报告坂里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该情况,多次入户走访,经常电话谈心,适时开展个别教育,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教育,树立其在刑意识,同时加强森林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使其增强法律意识。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教育,老陈终于意识到其法治意识淡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砍自己的树也是违法的,今后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同时服从社区矫正监管,有什么情况一定第一时间报告坂里司法所。

2.“用心”解忧拉进心灵之距。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老陈家住阳泉林场白泉,距离坂里乡政府16公里,没有任何公交车,其连自行车都不会骑,出行极其不便,司法所工作人员因人而异,不仅帮助老陈申请免除周见面,也在安排集中教育、公益活动时尽力帮助老陈联系顺路车,帮解决其出行难题。2020年7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定位手机全部取消,社区矫正对象须使用在矫通“APP”人脸签到自觉上报自己的位置情况,老陈由于年纪大、忘性大、文化程度底等,操作在矫通“APP”人脸签到比较困难,存在漏签等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遍又一遍、手把手地进行教学指导,并专门为老陈制作“温馨小手册”,方便其在平时自学应用。今年3月底以来,由于老陈手机损坏,其手机经过多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在矫通“APP”人脸签到,老陈均第一时间告知坂里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上门排查原因,多次耐心劝说,积极引导老陈购买新手机,但是老陈觉得换手机又要花费一笔费用,迟迟不予以购买。终于在4月8日中午说服老陈购买,和手机店老板多番商量,为其争取到优惠折扣。新安装的在矫通“APP”人脸签到需要进行活体检测,老陈由于年纪大、反应比较慢,人脸签到时操作比较慢,造成人脸签到无法成功,老陈非常焦急,甚至出现明显的抵触心理,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上门不厌其烦地教导,如今老陈已经能够顺畅使用在矫通“APP”规范人脸签到。坂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老陈解决忧心问题,使得老陈放开抵触心理,在遇到问题或者困难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家人,而是第一时间打电话汇报坂里司法。

3.“爱心”帮扶温暖矫正之路。坂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每月走访、教育谈心过程中,发现了社区矫正对象老陈目前与妻子居住在丹岩村阳泉林场白泉,子女均成家或在外工作,平时很少着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反馈,联合区检察院、司法局对其进行走访慰问,切实让老陈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激发其积极矫正、回归社会的热情。

据悉,社区矫正对象老陈的改变既是矫正工作人性化监管方式的体现,也是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缩影。长泰区坂里司法所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开展社矫工作,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急难问题,打造“有温度的社区矫正”品牌,促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和矫正效果,接下来将继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热潮,从点滴小事做起,聚焦民生、主动作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扎实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坂里司法所)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