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中国网 | 2023-11-23 17:42:11

11月22日,“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雄,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梓杰,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鹏森,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邱江鸿出席,介绍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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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准入更加便捷

一是准入门槛更低。推行住所自主申报制、集群注册、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一照多址”等多项改革,降低准入门槛。

二是登记流程更快。推行“一窗通办”“免申即办”“多证合办”等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全程“一网办”“零跑腿”,有力促进全市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截至10月底,全市经营主体150.69万户,连续十年位居全省地级市首位。

三是政策帮扶更优。加大“个转企”扶持力度,支持保留字号、延续许可审批,今年来共有506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率先试点“歇业备案”制度,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歇业,保留主体资格,今年来共有46家企业办理歇业备案。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

一是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2起,罚没243万元。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三是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38万元,查处案件3起,罚没223万元。

四是强化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常态化综合治理,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登记、产品质量等责任义务,强化对早期违法行为的约束和纠正,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五是在全省率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不予处罚清单135条,推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制定信用修复8条措施,让受罚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经营。措施出台以来,全市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15.23万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6条。

中小企业质量帮扶更加到位

一是编制《泉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制定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积极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泉州市连续7年在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晋江被国务院表彰为“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

二是组织11家企业申报第八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6家企业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这是2016年以来我市在中国质量奖评选上的新突破。

三是对标国际国内,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今年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5项,行业标准15项。3项企业标准获评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四是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作,首批确定45家光电产业制造、鞋业制造、建材产品、纺织服装制造等行业小微企业,帮扶指导建立或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专利发展与保护更加有力

一是从创造端发力,率先建设专利授权“快通道”。泉州市成为省内第一个同时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的城市。通过市保护中心专利授权周期比普通渠道缩短90%以上,全市年度专利授权量连续12年居全省第一位。

二是从运用端发力,率先推出专利转化运用“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安排一千万元设立风险补偿金。2022年以来全市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近20亿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

三是从服务端发力,率先优化专利发展“软环境”。针对泉州市民营企业传统行业居多,高价值发明专利少的问题,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出台《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2023年全市新增4项中国专利奖,全市累计有44个、39个专利项目分获中国专利奖、福建省专利奖;探索“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运营机构促对接”的模式,让创新主体与市场主体专利高效合作,推动全省首单专利开放许可交易2022年底落地泉州。

四是从保护端发力,率先交出专利纠纷快处“新答卷”。在全市布局设立20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与泉州知识产权法庭同频联动、同向发力,全方位、多维度构建大保护立体化格局。拓展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搭建“调解+确认”机制,共建知识产权保护“防火墙”。在省内率先制定实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指引、专利侵权取证固证指引,推动裁决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处”,办案周期由3个月缩减至30日;构建专利侵权纠纷市、县两级联动调解机制,打造“1(人民调解委员会)+14(行政调解机构)+N(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的调解体系,建立“诉调对接+调处对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系列协同保护机制,调解案件平均周期缩短至约25天,最快7天。

福建省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福建省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紧密围绕泉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需求,为全市智能制造和半导体产业领域创新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泉州保护中心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创新预审工作机制,助推创新成果快速获得保护。2023年1-10月,累计接收专利预审案件1283件,同比增长173.6%,预审合格967件,同比增长222.3%,新增授权786件,同比增长291%。

二是建立多层级质量保障体系,有效提升创新成果专利质量。经泉州保护中心预审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率达到86.9%、98.6%和100%。

三是主动对接企业,专利预审服务惠及面持续扩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预审政策宣讲,走访高新园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超200家,遴选7家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共建预审员实践基地,累计服务企业975家,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

《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近期,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提升专利质量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加强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公共服务的鼓励和引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知识产权价值。《若干措施》共8条,涉及4个方面内容。

一是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提出要发挥泉州市保护中心优势,促进发明专利快速授权和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

二是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方面,提出要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优工作,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实验)区;

三是在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管理能力方面,提出要优化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供给,对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鼓励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

四是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方面,提出要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发挥泉州市对台优势,促进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关于高价值专利培育问题,《若干措施》明确,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专利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对泉州市各类专利权人新增维持年限超过10年或新获得单件质押融资超1000万的有效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个单位每年一次性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今年10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出台了18条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民营经营主体准入。包括:持续提升开办便利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重组以及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

二是提升民营经营主体综合竞争力。包括:实施质量技术帮扶、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小微企业认证提升、加强企业合同信用行为管理与服务。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包括: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升打假维权服务水平。

四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包括: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促进平台规则透明和行为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其中,《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以更优的服务进一步增强民营经营主体的获得感,二是以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扶持民营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三是以更好的环境进一步稳定民营经营主体发展预期。

健全宽松有度的信用监管机制

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经营主体受到失信约束影响大、对修复流程不了解等情况,通过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开展信用合规指导等举措,健全宽松有度的信用监管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企业因失信记录在融资信贷、市场交易等方面受限的负面影响。

一是抓服务提质,打造规范便捷的信用修复流程。出台“优化信用修复八条措施”,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优化信用修复服务。

二是抓信用赋能,打造正向反馈的信用培育机制。从合规制度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应对、信用修复、信用培育等方面引导经营主体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推进信用合规正向激励机制,在质量奖、专利奖等评选中,把信用合规情况作为考量因素。

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长期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的关键瓶颈为重点,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减轻处罚,目前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事项135条,同时制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从轻处罚适用规则》,围绕“教育为主、重在纠违、苗头预警、轻违告诫”,充分体现市场监督管理预防与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以来,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经营主体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实施不予及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184件,减免行政罚款数额1957.02万元,有效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罚没款负担。(陈绍峰 赵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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