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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乱象”引关注 公益诉讼促规范
更新时间:2024-07-19 09:31:45    来源:中国网

近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交通安全整治“回头看”,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部分公交站台违停整改情况,发现辖区内昔日公交站台被车辆占用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辖区内交通秩序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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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2024年初,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经走访发现,韶山市工业园区内的S325、红旗路、金桂路、莲花路均存在公交站台被某公司车辆违法占用的现象,机动车随意停放、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不仅破坏交通管理秩序,加剧城市拥堵,更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产生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与交通事故隐患。针对该情况,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11日立案调查,在厘清了相关单位在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后,于2024年5月30日,与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磋商。

磋商会上,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表示,某公司因场地限制,将风电叶片及车辆违规停放在公交站台的情况属实。目前该公司正在建设停车场,待停车场建成后,会一并将风电叶片以及公司内部员工的车辆,规范停放在停车场内,保障路线畅通。对于公交站台违法停放的车辆,该局会尽快进行清理,保证交通秩序畅通。2024年6月25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磋商事项作出回复,该局主管副局长带队到莲花路重点查看某公司前车辆停放及企业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就某公司员工车辆停放问题进行指导。韶山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也就相关乱停乱靠道路交通隐患进行了交办。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定时对辖区内S325、莲花路、金桂路、红旗路公交站台违停车辆进行违停劝导,对于不听劝导车辆进行抄牌。“鹰眼铁骑”发送违停短信提醒10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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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今后,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交通安全领域的基层社会治理,在检察护企的同时以高效优质的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郭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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