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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这项重要工作,湘潭民政正在开展摸排
更新时间:2024-07-18 11:20:57    来源:中国网

为推动全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7月16日,湘潭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会议。湘潭市民政局局长章光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儿童福利股股长,市未保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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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民政局解读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相关文件,对各县(市)区提出的困难和困惑进行了交流沟通;各县(市)区进行了表态发言;最后,章光明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升认识,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要精准判定对象,夯实基础数据;要科学有序推动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统筹联动。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湖南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湘民发[2024]32号),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对象为: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纳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的留守儿童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的“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确定。外出务工时间一般按跨县域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掌握,偶尔回家探亲、休假的,不影响连续务工时间认定。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因重病、重残等原因,经综合判断,难以履行监护职责的,应纳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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